各院(系、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第19周(7月7日--7月11日)为本学期的考试周,为规范和做好考试管理及成绩录入等工作要求如下:
一、试题、试卷的管理
1.保障试题的质量
各院(系、部)按照河北科技师范bw必威《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校教字(2012)41号文件精神要加强对试题的审核,确保试卷的质量。
2.试卷格式和阅卷过程要规范(注意试卷上的课程名称要与培养方案上的课程名称一致)。
3.规范试卷的归档管理。
各院(系、部)对阅后试卷要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二、加强考试的组织管理
1.各院(系、部)督促主考老师按时将试卷送达考场;监考老师按时到达考场组织考试,按《监考人员守则》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要求考前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遵守《考场规则》,不要违纪、作弊。
2.各院(系、部)和各级督导要加强对考场的巡视,确保考场的正常秩序。
三、严格审查学生的考试资格
1.各院(系、部)及各位任课教师应按照河北科技师范bw必威《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校教字(2012)41号文件中第四章第九条严格审查学生的考试资格(以系统成绩录入表中的名单为准),由任课教师将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师所在院(系、部),教师所在院(系、部)汇总后将名单于7月3日下午5点前交到秦皇岛校区教务科(纸质版)。
四、阅卷要求
1.考试结束后应当密封阅卷,同头课要求2人以上流水进行,以加分形式计分,并在每道大题前汇入总分。
2.阅卷时,应在评卷人处签名;如卷面成绩有改动,须签名确认。
3.考试结束后4天内应将成绩单(一式二份)、《考试结果分析表》、《试卷质量评价表》、课程总结送交教师所在院(系、部)。
4.成绩登统前,请认真复核试卷,并将试卷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
五、成绩录入
1.任课教师应当在考试结束后4天内将课程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2.成绩录入的相关要求可参照教务处【2012】28号《关于加强学生成绩管理的通知》文件执行(查询2012年10月26日教务公告)。
3.根据河北科技师范bw必威最新修订的《河北科技师范bw必威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校教字【2012】41号)文件中规定,课程考核卷面成绩低于40分的学生,不予安排补考,须办理重修。因此,在教务系统录入成绩时,平时成绩不参与总评成绩计算,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⑴先录入期末考试卷面成绩高于40分(含40分)的学生成绩,编辑公式A*X+B*X+C*X(有期中成绩除外),点击“保存”。
⑵之后,再录入卷面成绩低于40分的学生成绩,编辑公式A*1+B*0+C*0(有期中成绩除外)。
4.检查无误后再提交审核。
5.本学期各门课程成绩录入时间截止到2014年7月16日上午08:00,之后将关闭成绩录入系统,同时导出不及格学生名单,
六、学生补考
本学期课程不及格学生的补考拟定在2014年8月23—8月24日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公共课程补考安排将在2014年7月17日上午公布,请各院(系)在2014年7月18日上午将专业课程补考安排报送教务科。公共课程、专业课程补考安排将于2014年7月19日前在教务公告和教务处网站公布。
2.各院(系)要将补考安排及时通知学生,确保学生按时参加补考。
3.各院(系、部)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在2014年7月16日上午11点之前准时将公共课程补考试卷交到学生所在校区教务科,专业课补考试卷交到学生所在院(系)。
4.参加补考的学生须持一卡通(或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补考学生要单人单桌隔行就座。
6.放假前通知学生及时查询考试成绩以免耽误补考。
七、教材征订
各院(系、部)做好教师及学生教材包括校本教材的征订、领取、发放工作。2014-2015学年第1学期教材征订统计表分别发送至邮箱jwkjc001@126.com和hbxhcy@163.com,报送时间截止到2014年7月11日下午5:00,如果有问题与秦皇岛新华书店曹勇联系,联系电话:13933633533。
请本院(系、部)通知任课教师及时、认真完成本学期期末的教学工作和教学文档的归档工作。
附件:
教务处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