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6〕23号
各单位,各部门:
《河北科技师范bw必威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学校2016年第28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科技师范bw必威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河北科技师范bw必威
2016年9月22日
河北科技师范bw必威
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推动我校应用型大学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冀教人〔2015〕2号)等文件精神,指导广大教师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的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全面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二)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以师德为上、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找准与教师思想的共鸣点,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
二、主要举措
(一)创新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
1.认真组织教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05〕1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冀教人〔2015〕2号)等文件精神。
(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学工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及各院(系、部)等相关单位)
2.要把师德教育纳入教师培训计划,摆在教师培训工作首位,贯穿于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建立健全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研究生导师、辅导员(班主任)上岗师德教育和教师日常师德教育等制度。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
(牵头单位:人事处,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部、学工部、各院(系、部)等相关单位
3.创新师德教育理念、模式、内容和手段。加强师德教育课程建设,精心设计师德教育载体,建立校内外师德建设专家库,把师德重大典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通过名家讲堂等形式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弘扬中国精神,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道德教育和实践,提升教师思想道德素质。
(牵头单位:教务处,责任单位:学工部、各院(系、部)等相关单位)
4.实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制度,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签订师德承诺书;在二级教学单位举办老教师荣休仪式,组织本单位全体教师或教师代表参加,请老教师发表师德感言,用他们的高尚师德激励广大在职教师。
(牵头单位:人事处、工会,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院(系、部)等相关单位)
5.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鼓励广大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师德教育骨干队伍建设。有计划、分批次地对师德工作管理者、培训者、德育工作者等师德建设骨干进行师德教育专项培训,不断提高师德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研修基地,搭建教育交流平台,积极探索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升师德建设科学化水平。
(牵头单位:人事处,责任单位:组织部、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及其他各院(系、部)等相关单位)
(二)加强师德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
1.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年度学校宣传工作重点。通过组织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师德巡回报告等形式,系统宣讲《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挖掘和提炼名家名师,生动展现当代高校教师的精神风貌。
(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各院(系、部)等相关单位)
2.每年9月份,要集中开展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核心的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契机,依托广播、报纸、网站、橱窗及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形式,集中宣传我校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每年评选出我校师德先进个人、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在教师节期间予以隆重表彰,并将师德先进个人先进事迹编辑成册,通过培育、树立、宣传、推广教师先进师德典型,充分发挥先进教师和道德标兵的引领、示范和标杆作用,集聚团结奋进的正能量,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和奉献精神,提升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对于我校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应对并有效引导。
(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工会、网络中心、各院(系、部)等相关单位)
(三)健全师德考核机制,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
要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将结合实际制定师德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
(牵头单位:人事处,责任单位: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研究生部、各院(系、部)等相关单位)
(四)强化师德监督,防止师德失范行为
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
1.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教育质量督导评估重要内容。不断健全完善学生评教机制,将师德师风纳入学生评教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教学督导力度,教学督导不仅要对课堂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教材等开展评价监督,更要对课堂教学的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进行评估把关,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正确政治导向。
(牵头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部、继续教育bw必威,责任单位:各院(系、部)等相关单位)
2.建立健全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对教师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出现违反师德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学校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对构成犯罪、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以及出现严重失德行为并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学校要及时上报省教育厅。
(牵头单位:党办、校办,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研究生部、组织部、各院(系、部)等相关单位)
3.建立健全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每年于6月开展一次教师师德建设调研活动,深入基层,评选学校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建设先进单位,查找分析师德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对策措施,形成我校总体师德建设调研报告,作为学校师德建设和师德宣传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人事处、宣传部,责任单位: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研究生部、各院(系、部)等相关单位)
4.建立健全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要及时掌握与师德有关的信息动态,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力争将各类违反师德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遇到影响较大的师德违规事件,要及时调查、处置,及时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加强沟通,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网络中心、纪委办、监察处、各院(系、部)等相关单位)
5. 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
(牵头单位:工会,责任单位:各院(系、部)分工会)
6.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
(牵头单位:科研处、教务处,责任单位:校、院(系、部)两级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
7.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牵头单位:人事处,责任单位:监察处、各院(系、部)等相关单位)
8.加强对外籍专家教师的师德监督和教育工作。
(牵头单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责任单位:相关院(系、部)等单位)
(五)注重师德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
建立健全师德表彰奖励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术)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各类高层次人才等评选中优先考虑。
(牵头单位:人事处,责任单位:组织部、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各院(系、部)等相关单位)
(六)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
严肃查处违反师德的行为,绝不姑息。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划出了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师德禁行行为(简称“红七条”):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有上述情形的,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按程序上报省教育厅撤销其教师资格。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牵头单位:人事处,责任单位:组织部、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部、监察处、各院(系、部)等相关单位)
三、调动广大教师加强师德建设的自觉性
1.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要充分认识自己所承担的庄严而神圣的使命,发扬主人翁精神,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要将师德修养自觉纳入职业生涯规划,明确师德发展目标。要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将师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要将师德规范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提高师德践行能力。要弘扬重内省、重慎独的优良传统,在细微处见师德,在日常中守师德,养成师德自律习惯。
(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教务处、科研处、各院(系、部)等相关单位)
2.要不断健全完善教师主体权益保障机制。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明确并落实教师在学校办学中的主体地位。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中,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创设公平正义、风清气正的环境条件。充分尊重教师的专业自主权,保障教师依法行使学术权利和学业评定权利。保护教师正当的申辩、申诉权利,依法建立教师权益保护机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健全教师发展制度,构建完整的职业发展体系,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培训、开展学术交流合作。
牵头单位:党办、校办,责任单位: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工会、各院(系、部)等相关单位)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为确保师德建设各项工作的协调推进,建立和完善我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部)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学校成立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师德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政策的制定、落实、检查、督促工作,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领导分工,负责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师德建设工作。同时,学校成立师德建设日常专项工作组,负责学校师德建设专项工作的日常督办、协调、落实、检查、总结以及对日常师德问题的核查、处理、上报等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人事处、宣传部,责任单位:党办、校办、组织部、纪委办、监察处、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研究生部,工会、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团委、网络中心、各院(系、部)等相关单位)
2.各院(系、部)党委(党总支)书记牵头负总责,成立院(系、部)师德建设工作小组,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分工会委员代表、学工办和分团委委员代表、专任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实施本单位师德建设工作方案。
(责任落实单位:各院(系、部))
(二)严格师资队伍管理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教师准入制度,坚决把好入口关。加强在新教师招聘录用、人才引进中的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在注重教师任职学历标准、教育教学能力要求的同时,对教师的思想素质、心理健康和职业道德要进行深入全面的了解。
(牵头单位:人事处,责任单位: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部、学工部、各院(系、部)等相关单位)
2.严格各类学生导师的选拔,把理想信念和师德师风作为研究生导师、班主任、辅导员遴选评聘的首要标准。
(牵头单位:研究生部、学工部,责任单位:各院(系、部)等相关单位)
3.要把师德培训记录、师德总结、师德举报查处记录、奖惩记录等情况及时归入教师本人档案,并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人事处,责任单位:宣传部、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部、学工部各院(系、部)等相关单位)
(三)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工作检查机制
每年6月为全校师德建设工作检查月,主要检查践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是否存在违反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提出的“红七条”的情形,同时要着力围绕学生和家长反映的师德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对于在师德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领导不重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师德问题较多的相关教学单位,学校要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教学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牵头单位:人事处、宣传部,责任单位: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研究生部、各院(系、部)等相关单位)
(四)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院(系、部)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 河北科技师范bw必威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辛彦怀 王同坤
副组长:宋绍富 房 海 郭国维 李佩国 杨越冬 张福喜 孙雪莲 杨洪青
成 员:
党办、校办主任 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宣传部部长 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人事处处长 教务处处长 科研处处长 党委学工部部长 研究生部主任 工会主席 网络中心主任 校团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师德建设日常专项工作组
组 长:宋绍富
副组长:房 海 杨越冬
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兼)、党委宣传部部长(兼)
办公室秘书组组长:党委宣传部副部长